11月18日至22日,中共江苏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省委书记李强在省党代会上报告中再次强调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性,将其视为“江苏的鲜明特色,也是重要品牌,还是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作为江苏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盛会,省委的坚定表态为我省法治建设再注一剂强心针。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一个社会机体向更高水平发展的标志,契约精神是现代社会的基石。胡适曾说,“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讲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情味儿的国家;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而大谈道德、高尚,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这是因为,当道德的底线参差不齐,人们对是非善恶的判断变就会莫衷一是;当规则的界限模糊,权力勾结、利益寻租就会失去应有的惩罚机制。法律的要义是制定一条准绳,在这条绳面前,所有社会成员都享有同等的地位;它是社会稳定的坚实保障者,也是社会、经济、文化向前发展的有力护航人。

江苏是全国最早部署法治建设的省份之一。回首近些年全省的发展版图,法治建设始终是不可或缺的主力区块。1997年,我省提出依法治省战略;2004年,省委颁布实施《法治江苏建设纲要》;2005年以来,我省陆续出台《关于创建法治县(市、区)活动的决定》、《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2006年的省十一次党代会上,省委把“法治江苏、平安江苏、文化江苏、诚信江苏、绿色江苏”作为江苏发展的五大建设载体,法治建设列居首位……

令人欣慰的是,多年精心浇灌孕育出了累累硕果。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 江苏不断推进省、市两级人大科学民主立法体制机制建设,目前已实现全省13个设区市地方立法权全覆盖目标。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要和百姓呼声,先后完成经济转型、生态文明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地方立法83件,逐步形成“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经验。

法律的尊严,即是人民的尊严。过去数年间,江苏普法惠民取得了长足进展。据公开披露的信息,在2011-2015年全国“六五”普法期间,我省有5个设区的市、14个县(市、区)受到全国表彰,常熟市夺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六连冠”。 截至2016年9月,全省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成率达75%,建成省级文化示范点205个、市县镇村四级法治文化阵地12796个,已全面形成市县有场馆、镇街有中心、村居有站点的法治文化活动阵地网络。法律意识如涓涓细流,汇入百姓心田,徐徐奠定起依法治省、依法治国的牢固基础。

有道是,栽得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我们欣喜地看到,随着地方立法经验逐渐成熟、百姓遵法守法意识日趋浓厚,法治江苏的凝聚效应正在显现。比如越来越多的现代公司愿意在此落脚,以求一个公平、公正、明朗有序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多的高端人才聚集于此,为江苏的经济发展贡献智慧。相对完善的法治环境,正成为江苏人引以为傲的软实力。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恰逢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关键时期。应当认识到,这一时期,复杂局面仍层出不穷,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盲点仍比比皆是。当此之际,党代会带来了信心,也指明了方向。各级部门唯有紧扣会议要旨,细抓落实,一步一个脚印,方能夯实法治基础。新的征程已经开启,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法治精神的繁花必将盛开于前行的道路,一个法制更完善、法规更健全、更加光明正义的江苏必将款款到来。

(曾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