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民族团结和民族互助长期以来在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得到了认真的贯彻和落实。通常而言,国家的民族政策更多地体现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自治地区的各种公共决策,但实际上,大部分民族的人口,多有散居于全国各地的情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日益频繁,少数民族人士因工作、婚嫁或其他原因迁徙并扎根他乡的情形就更为常见。

    如何保障这些散居少数民族人口的正当利益,关怀和支持他们的生产生活,同样是民族团结与互助的重要内涵,同时也给全国各地提出了民族工作的新课题。湖南省双峰县日前关怀藏族同胞的一个细节,就让人颇得启发。

    据湖南省双峰县委官网报道,日前,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葛尽能和副主任彭丽辉得悉远嫁到当地青树坪镇的藏族妇女普巴色珍家境拮据的消息后,带领人大机关和有关局、委以及镇里的领导干部,来到普巴色珍的家里慰问,并为其捐款三万多元。葛尽能叮嘱普巴色珍的婆婆和丈夫说:“一定要善待普巴色珍,她不仅是你家的媳妇,也是双峰的媳妇,更是我们汉族的媳妇。”

    这暖意融融的一番话,既道出了汉族人民对藏族人的一番热忱,也道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们相互尊重相亲相爱的境界。相对于国家的大政策和对民族区域的大援助等大手笔而言,葛尽能等人的3万多元捐款只是个小细节,但通过这个细节,我们感受到了民族间的暖情,它也提示全国各地的社会管理者,民族团结和民族互助并不只是民族区域的事情,在任何地区,我们都有必要也有可能为民族团结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

    《增广贤文》里有句老话:“美不美,乡中水;亲不亲,故乡人。”这句话的本意,是说中国人对故土的留恋以及故土之于人的美好,但从另一个角度去考察我们就会发现,这话还隐含着一个意思,那就是人们对远离故土的担忧和害怕。所谓“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正是说的这个道理。甚至连《论语》里所说“父母在,不远游”,亦道出了人们对于故土和亲人应保持的守望。

    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口的流动与迁徙成了必然的现象,求学、婚姻、工作、旅游以及其他各种原因,都可能使人们或暂时或长期远离故土。那些离乡的人们,一方面思念故乡和亲人,一方面也期待融入新环境,创造新生活。对于离乡的少数民族人口而言,他们由于在语言、生活习惯和思维模式等各方面与融入地人口存在更大差异,便更渴望得到当地人的认同、尊重和帮助。

    在少数民族人口流入地开展的民族互助和关怀,不仅能使被关怀着感受新家乡的温暖,更能通过他们的口口相传,把全国各地对少数民族的真心尊重和诚挚帮助传回到他们的故乡,继而让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人们感受到一种来自远方的真情实意,这样的传颂,远胜百千宣传。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经济欠发达,其人口向东部和沿海发达地区以及中心城市的流动就更频繁,如果每个地方的公共政策和领导干部都能自觉地把关心帮助流动务工人员和关心支持少数民族人口有机结合起来,把国家的民族政策大方针和自己手头的工作细节结合起来,我们的民族团结和互助工作,就会更显自觉化、普遍化和经常化,同时也闪耀更多的人性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