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检察院已对文裕章“拔管杀妻”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将抗诉书抄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文裕章和胡菁是夫妻关系。2009年2月9日20时许,胡菁昏倒后被送往医院。治疗期间,胡菁一直昏迷不醒,有心跳、血压,但只能靠呼吸机维持。16日下午3时许,文裕章听说胡菁病情未有好转,即将胡菁身上的呼吸管等医疗设备拔掉,并拒绝医院再次抢救。当日下午4时许,胡菁死亡。

  深圳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文裕章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胡菁的母亲以量刑畸轻为由,请求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12月17日,深圳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并邀请5名“三员”(人民监督员、执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代表列席。经过深入讨论后决议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