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助力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河南商丘市司法局近日在全市开展了“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法律援助品牌活动。
据了解,这次活动从现在起至年底结束,旨在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扩大精准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措施、强化法律援助质量、彰显法律援助效果,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公平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主要内容有:
    一、助力复工复产。一是扩充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与相关部门协商建立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明确免审查经济困难的人员范围。对因疫情原因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由申请人进行书面承诺。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可以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受援群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助力疫情防控大局。二是夯实基层基础服务网络。坚持和完善“12348”热线咨询专线坐席制值班值守模式;巩固完善覆盖城乡的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规范驻法院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的运行,加强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等社会团体沟通协作,为特殊人群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三是持续开展系列专项活动。在“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重阳节及农忙、元旦、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进校园、进军营、进敬老院等“法援惠民生”专项行动;依托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组织开展大学生暑假寒假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切实为需要的人送去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助力脱贫攻坚。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受援门槛,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服务范围, 坚持将法律援助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逐步把更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农资产品质量等诸多问题,全方位助力脱贫攻坚。二是积极参与帮贫扶困。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活动,深入摸排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摸清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现实需求,推出有特色、见实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与扶贫、民政、税务等部门协商对接,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申请法律援助的免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充足地方的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法律服务资源欠缺地方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集中力量为贫困地区困难群众提供精准高效法律援助服务。三是深化农民工工作。围绕实现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体检与普查工作,依托河南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深入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项目。引导农民工优先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对通过实体平台申请的,免予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和异地协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联合人社部门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三、开展应援优援。一是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降低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二是实现法律咨询服务全覆盖。确保“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稳运行和来电咨询解答质量,做到有线必接、有问必答、人员到位、服务到位,各法律援助接待室、便民接待窗口、工作站(点)安排工作人员负责解答咨询,为困难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贯彻执行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和标准,建立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完善同行评估和日常评估相结合、评估专家与管理人员相结合的检查指导机制,加强同行评估队伍建设,提高案件质量。四是加强“智慧法援”建设。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四个法援”内涵建设实践活动,依托法律服务网、APP、微信小程序等,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办理、结案等网上全流程办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探索建立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工作机制,实现法律援助“一次办”,让受援群众不跑腿也能办成事。
     为搞好此项活动,该市司法局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将其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推进脱贫攻坚、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结合本地实际,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品牌活动,制定具体的活动措施,切实提升服务群众的质效。二要集中宣传报道。认真收集典型案例及活动成效,积极开展本地宣传活动,形成推动活动的强大声势。三要注重实际效果。深入一线挖掘、总结活动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因地制宜做好推广。活动总结阶段,市局将对开展品牌活动扎实有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通报。
(张 伟  马 俊  蔡博文  梁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