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琪)现实中,一些政府部门因环境问题被起诉的案例频频见诸报端。那么,哪些政府部门经常被诉呢?最高人民法院13日发布的一份报告给出了答案。

  这份报告显示,环境行政案件类型多元、内容复杂。从环境行政裁判文书的结构分析,2016年全年,基层环保部门是主要的被告行政机关,裁判文书数量达101份,占比49.75%。

 
  7月13日上午,最高法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5-2017)》,系统梳理了中国的环境审判工作,也指出了环境审判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制度和政策建议。

  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9.9万件,同比上升了51.8%,为行政诉讼制度实施24年来审结案件数最多的一年。环保类行政案件大致占行政案件的2%以内。

  从环境行政裁判文书的结构分析,报告指出,基层环保部门是主要的被告行政机关。


截图来源:《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5-2017)》
  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县级环境保护局作为被告行政机关的裁决文书数量达101份, 占比49.75%。其中,县级环境保护局与县级政府作共同被告有14份。

  2016年全年,市级环境保护局作为被告行政机关的裁决文书数量达78份,占比38.42%;省级环境保护厅作为被告行政机关的裁决文书数量达23份,占比11.33%;环境保护部作为被告行政机关的裁判文书1份,占比0.49%。

  报告由此得出结论,2016年全年,基层环保部门是主要的被告行政机关。

  报告还分析了环境行政裁判文书的其他特点,包括:原告以自然人为主,环保行政案件多发生在东中部地区,原告败诉率偏高,罚款是最主要的行政手段,等等。(完)


   来源: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