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付佩
 
  检察廉政文化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以廉政为思想内核,以制度和物质为表现形式,对检察干警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具有重要的导向和引领作用。近年来,各地基层检察院结合自身特点,狠抓廉政文化建设,有效促进了基层检察事业科学、健康发展。但同时也应看到,当前基层检察廉政文化建设还存在不足,需要在厘清检察廉政文化内涵和认清检察廉政文化重要性的基础上,探寻完善基层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路径。
 
  检察廉政文化,是围绕廉政主体开展的一系列文化教育、文化建设活动,它包含廉政的物质文化建设、思想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是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思想保障。检察廉政文化以先进的廉政理论为指导、先进的廉政思想为核心、先进的廉政制度为基础、先进的文化阵地为载体,承担着弘扬廉政精神、营造廉政环境的重要任务。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检察廉政文化氛围,其目的在于使广大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切实增强检察干警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正气支持和思想保证。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检察工作在新时期面临着更多挑战与机遇,社会转型期复杂多变的利益冲突,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权利诉求,互联网时代飞速传播的舆情问题等,既要求检察机关坚守“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不动摇,又要求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来应对新局面,解决新问题。检察队伍不仅业务素质要过硬,而且政治素质、职业素质更要过硬,在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利益诱惑时,能够自觉抵制贪欲侵蚀,维护检察机关公正廉明的良好社会形象。因此,不断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以优秀的廉政文化鼓舞人、感染人,激发检察干警为民务实、秉公执法、廉洁敬业的道德力量,显得十分常重要。
 
  然而,应充分认识到当前基层检察廉政文化建设仍存在许多不足。
 
  首先,很多基层检察院存在对检察廉政文化建设认识不足的现象,认为廉政文化建设是软任务,不易出成绩,没有充分认识到廉政文化所迸发出的对检察官公正执法的说服力、感召力和推动力,没有真正把廉政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
 
  其次,廉政文化教育不能契合干警需求,无法激起干警共鸣。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和其他中心工作一样,具有时代性和发展性。当下,基层检察院的廉政文化教育须契合越来越多的年轻检察官的需求,在教育方式上应依托于现代化的信息网络技术进行开展,而不应限于传统的开全院大会、个别说教的形式。
 
  再次,廉政文化建设机制不健全,导致效果大打折扣。一方面,基层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存在工作长效机制不健全、建设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的现象。很多基层检察院仅限于组织一些文化活动和开展一些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由于没有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廉政文化建设不能持久深入开展。另一方面,检察廉政文化建设针对性不强,内容雷同,形式大同小异,没有从基层检察院干警的现实状况出发,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一人生病,百人吃药”的现象,导致干警抱有抵触情绪,效果大打折扣。
 
  笔者认为,解决上述问题,完善基层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应从做好基层检察院的各项廉洁教育物质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入手。
 
  第一,将廉洁建设与检察文化相结合,实现廉政教育层次化、多样化,增强廉政教育的可接受性与认同感。在开展廉政教育的过程中,要把公正廉洁的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以实现公正执法共同价值取向为目标,通过“针对式”的警示教育,让干警亲身感受廉洁对于个人、家庭的重要性;通过“剖析式”的典型教育,让干警在强烈的对比中自觉选择适当的价值引领;通过“提示式”的跟踪教育,让每一位干警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对廉政教育保持高度敏感,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
 
  第二,将廉政防控与基层检察院日常管理相结合,实现检察廉洁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制度文化在廉政建设中的约束、引导和保障功能,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廉政建设的影响力和持久力。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不同层次主体的责任,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另一方面,将检察廉洁建设与检察管理工作同步推进,提升检察工作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促进检察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效率意识;通过对检察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预防检察官利用手中的检察权寻求不正当利益而滋生腐败的现象。
 
  第三,将廉政监督与检务公开相结合,推进阳光检察。首先应当积极顺应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期盼,拓展公开渠道,深化“阳光检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构建“大厅式、一站式”工作平台,成立案件管理中心,主要针对侦监、公诉部门的案件进行统一受理、流转。依托案件管理中心的接待大厅,通过电子屏幕、工作柜台、宣传画册等载体,公开检察机关的办案职责、受案范围、廉政纪律等工作事项。通过案件管理系统、阳光检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滚动式公开,并积极为律师、当事人提供查询、查阅相关案件情况等便捷服务。其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让群众积极参与执法监督,见证检务公开。建立民事行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对社会影响较大、当事人较多的民事行政复杂案件,组织双方当事人、相关部门代表以及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与听证,通过各方充分表达观点诉求、相关部门解释政策法规、听证人员发表意见建议等环节,将执法办案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第四,将廉政提醒与周边环境相结合,营造清明氛围。营造清明廉洁的生活、工作环境,对于检察官内心树立起廉洁执法的观念并自觉外化于行动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办公环境方面,可精心设计办公室、食堂、健身活动室等室内环境,透露出健康、清新、向上的精神追求;在接待室内,悬挂古往今来劝人向善守法的格言佳句图片,既体现专业化与便民化相结合的要求,又能彰显法律文化的深厚底蕴,可以实现春风化雨、潜移默化的效果。另一方面,家庭也是检察廉洁建设不可忽视的阵地。要注重将检察廉洁建设延伸到每个干警的家庭,通过召开家属促廉座谈会,从优化家庭环境入手,使每一个干警的家庭成员相互教育、相互勉励、相互影响、相互监督,以家庭的温暖消弭贪腐的欲望。
 
  (作者单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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