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湖区黄贝岭街道,女精神病患者小苇怀孕后往亲子鉴定发现,腹中的孩子不是她丈夫的,而是另一个50多岁男子的。是男方强奸,还是女方自愿?昨日,在本报记者对这一扑朔迷离的事件追访中,有关部门表示,本案的一些关键的案情,尚需要司法机关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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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子鉴定一场噩梦

  7月9日17时38分,罗湖区黄贝岭街道居民小苇及其亲属向黄贝派出所报案,称患有精神病的小苇被一个50多岁的男子陈某强奸了,现已怀有五个月身孕。

  说起女儿的不幸遭遇,小苇的父亲刘先生非常难过。据他介绍,小苇今年31岁,患有精神分裂症并伴随有抑郁症。四年前,小苇成了亲,今年有了身孕。万万没有想到,本来的喜事,却因男子陈某的介入而变成了全家的一场噩梦。

  据刘先生介绍,他开了一间洗衣店。有个50多岁的男子陈某,住在附近的另一个居民住宅小区里,经常来光顾洗衣店。一来二去,就与刘家人混熟了。女儿小苇以前是一个很听话的女孩,只是患有精神分裂症,并伴有抑郁症。正因如此,父母都没有让她独自出去找工作,而平时只是让她守在洗衣店里,帮父母做些简单的针线活儿。今年7月,小苇的丈夫从惠州打工回来,听到小苇说,从去年年底开始,姓陈的男顾客经常哄骗甚至威胁她,和她发生了20多次性关系。得知此事后,小苇的家人感到震惊,立刻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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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强奸证据不足

  黄贝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了深入调查。在刘家提供的小苇在深圳市康宁医院门诊病历中,初诊日期是1999年7月7日,当时,小苇20岁。刘先生告诉记者:“小苇一直在康宁医院里有病历。到现在都是一直靠药物控制她的病情。她生病的时候,就发脾气、烦躁、不干活、到处走、无端地自己发笑,有时候自己控制不了自己,有时候自言自语。”

  刘家出具了《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鉴定结论通知书》(深公罗鉴字[2010]第1074号)、《深圳市康宁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编号2010-1097)、深圳市康宁医院检验报告单,以及亲子鉴定资料等。经过亲子鉴定,小苇腹中的孩子的确是陈某的。

  提起不堪回首的往事时,小苇说,男顾客陈某故意表现出对她比较关心,并表示想和她“做长期的朋友”。“他对我说,你长期生这个病,就不要吃药了。你主要是没过性生活,阴阳失调了。我给你弄一下,会好一点儿,舒服一点儿。我就完全信他了。他说什么我就做什么。那时候我完全就是头脑不清醒。就是心里迷迷糊糊的。他要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

  警方要求小苇的家人去深圳市康宁医院为小苇做精神病司法鉴定。鉴定结果确认小苇患有精神分裂症,性自卫能力较弱。但认为患者仍有部分性自卫能力,对性知识也有一定的掌握和认识。而且小苇在2006年后病情处于相对稳定期。

  根据鉴定结果,警方认为男子陈某强奸小苇的证据不足。因此,没有将陈某逮捕。

  刘先生告诉记者:“女儿小苇被陈某诱骗才成这个后果。(鉴定结果)说得很含糊,我们不能接受。我们要求重新鉴定。”

  9月7日,刘先生带着女儿小苇去广州做了第二次精神病司法鉴定。目前,结果还没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