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非法购买大量新生儿信息伺机转卖获利,却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日前,罗湖法院依法对于某等三人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判处于某、白某有期徒刑一年,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各处罚金1000元。

    从2011年开始,于某就在网上非法购买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资料,并在网上发广告欲转售。2011年10月,白某从网上见到广告后,即与于某联系,商定由于某以500元的价格向白某出售一批深圳新生儿信息,随后,白某向于某指定的银行账号内存款500元。于某收到款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一批深圳新生儿资料传给白某。2011年11月,白某将大量其他公民信息储存到刘某电脑内,两人商定要将上述新生儿信息出售以从中牟利。11月21日,被告人白某、刘某来到罗湖区人才大市场伺机出售上述新生儿信息,后与陈某约定以300元价格交易。当日15时许,刘、白二人来到罗湖火车站东广场公共汽车站站台,由白某在旁望风,刘某将425页共计3万余条新生儿信息贩卖给陈某,并向他收取了300元。交易结束后,刘某被民警当场人赃并获。

    后来,于某以同样的方法,以4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白某出售了第二批深圳新生儿信息资料。今年1月12日,民警将白某抓获归案,并在其住处查获其向于某购买的深圳新生儿信息资料748张,共计46376条。今年2月24日,民警将被告人于某抓获归案,缴获存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电脑一部。

    审理中,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白某、刘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