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在郑州一公交车上,突然播放一则名为××网址导航的广告。广告片展示过导航页面后,仰卧的年轻模特“飞了一眼”,娇滴滴的陶醉表情,配音道:设了才知道——爽。(12月25日大河网)

    真是没有最雷,只有更雷。犹记得去年3月,江西宜春成了“一座叫春的城市”,随后的11月,四川简阳又打出了“一座壮阳的城市”。如今,在人来人往的公交车上,播放的一家网址导航广告则是:“设了才知道——爽!你设了没?”显然,这种利用谐音性暗示,再配以淫秽、露骨的画面,直接与色情挂钩,是故意让你想歪,你不“瞎想”都不行。其背后的动机,无疑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你恶心了,你记忆深刻了,我的宣传目的就达到了,当然爽!

    然而,广告除了仅仅是商业促销的一种手段,它还是一种艺术形式,除了具有普适的审美价值,更应承担着对社会风气间接的引导作用。我国《广告法》也明确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淫秽、丑恶的内容”。这则广告,所表露出来的“赤裸裸的庸俗、低俗”(郑州大学广告系副教授颜景毅语),显然与这些规定相违背,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有悖社会公德的无德之举。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商家不能只顾自己的“经济理性”,而拒绝社会的公德良知和“道德理性”,甚至堕落到失去道德底线的程度。对这种唯金是拜的无良商家,道德约束已很难奏效,依靠刚性的法律门槛拦击才是根本。然而,对于“设了才知道”,监管部门又“知道吗”?我们的监管、审查部门本该严格地把关,将其拒之于门外,却何以让其成为漏网之鱼堂而皇之走进公众的视野?

    俗话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商业广告靠走光,靠媚眼,靠充斥原始野性气息的字眼来吸引眼球,这样的商家能走多远可想而知,而一旦跌入恶俗的泥潭,爽了一时,最终只会得不偿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宜春、简阳因雷人广告而颜面扫地,惨淡收场,必然的,“爽!你设了没”也会很快被拿下。“见一个杀一个”当然好,但再有杀伤力,总归不是长久之计。所以,笔者希望,我们在规范广告市场时能有一个长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并且能够强有力地执行,不仅对各种“硬件”污染广告不遗余力地清理,更要对污染精神“软件”的涉“性”广告大力整饬,让我们的心灵在美好、纯净中自在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