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副部长张茅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截至2011年10月,全国已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门组织1358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网络地市级以上全覆盖,县级覆盖面达到73.8%。2011年1月到10月,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门组织共调处医疗纠纷14976起,调处成功率81.6%,调解满意度在95%以上。(12月25日《新京报》)

  紧张的医患关系,可谓是2011年里最为凛烈的寒风。“弃婴门”、“砍杀门”、“八毛门”和“录音门”等,无不在将医患关系推向风口浪尖。然而,就算是在这样紧张的医患关系现状下,我们还可以看到“医疗纠纷调解满意度95%”的“政绩”,如此,令人信服否?

  面对紧张的医患关系,必须有真诚之态度和真正有效的解决措施。毫无疑问,在一次次引发矛盾的医患事件之下,有关部门应深入的进行工作反思,应有必要的处置举措,需要以实实在在的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要以扎实正派的作风对待工作,要以无微不至的细心关怀患者,要以阳光廉洁的行动诠释医风医德——如果缺少了这些,来谈“医疗纠纷调解满意度95%”,岂不显得可笑?又试问,这样的“政绩”能够得到多少群众的认可与赞同?

  服务是永远的主题。服务的优劣与否,人民群众有最直接的感受与体会。“医疗纠纷调解满意度95%”应有令人信服的例证。在公布这样的“巨大政绩”之时,我们希望有关部门拿出一些先进与优秀的“医疗纠纷调解”的例证来,让这些有说服力的例证“站”出来说话,这样,才能够取信于民。反之,光有数字,没有具体事实为证,人们就有理由怀疑自己是不是又一次“被代表”与“被满意”了。

  “看广告不如看疗效”。说得好不如做得好,做得好,更要有群众的真正心声印照。医疗卫生事业,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攸关,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重要的保障事业之一。卫生部前十月医疗纠纷调解满意度95%,“政绩”之前,不妨多一些冷思考,不妨多来一些例证,不妨多来一些对民众声音与民众建议的尊重、理解、畅通及落实。这样,医疗纠纷调解满意度才更能赢得公众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