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哈密12月26日消息  2011年秋季,哈密地区投入80万元,在自治区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将农村学生伙食补助标准提高了250元,哈密农村学生伙食补助标准在全疆达到最高。

    哈密市第十中学是一所民汉合校、寄宿制初级中学,每天有近1700名师生在学校食堂就餐。按照学生每人每天8元的伙食标准,哈密户籍的学生每人每天要交4元伙食费,贫困生为2元,特困生免费。

    第十中学学生魏慧家住哈密市大泉湾乡,由于家里经济困难,按照政策学校为她免去了全部伙食费。魏慧说:“这里的伙食非常好,都没有重样的,而且每天都可以吃的很饱,在这里吃饭我不用交一分钱,我可以为家里省下900多块钱。”

    哈密市第十中学食堂保管员王永杰诉记者,每天安排的伙食都不一样,学生吃饭不限量,营养方面也比较重视。

    2011年秋季开学以来,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伙食补助标准,小学生每人每学年由原来的750元提高至1000元,初中生由1000元提高至1250元,哈密在此基础上又分别增加了250元。地区教育局副局长尚孝廉说:“这样一方面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再一个方面让学生吃得好,保证学生能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