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检查 狠抓问题解决——全国各地各部门落实《廉政准则》综述

  2010年1月18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这是党中央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加强监督检查 推动《廉政准则》贯彻落实

  中央对于《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高度重视。2010年2月23日,中央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提出了明确要求。2011年2月,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贺国强强调要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6月,中央纪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为推进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11月23日中央纪委召开了《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督导检查动员部署会,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出席会议并作了动员讲话。会后,中央纪委派出6个检查组,由省部级领导带队,对8个省(区)和6个中央部门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目前,各地区各部门的专项检查工作已进入收尾总结阶段,中央纪委的督导检查工作也基本结束。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廉政准则》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后,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大力推进《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河北、湖南、公安部、科技部、全国总工会分别成立了由省纪委书记或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并抽调专人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江西、山东、湖北、甘肃、贵州、陕西、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司法部、国家统计局结合实际,迅速下发专项检查通知,明确任务,提出要求。湖南、民政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专项检查工作。为推动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许多地区和部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查指导。黑龙江省市两级纪委共成立29个督导检查组,对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广西成立专门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指导与规范相协调、督促与整改相统一的方式,对检查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山东各级各部门在自查阶段的督导检查面均在35%以上,有些地市达到50%;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后,省纪委又组成检查组对6个市、22家省直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