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革命改变了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也重塑着社会的组织模式和治理模式。推动社会治理向数字化不断迈进。在现代信息技术革命浪潮中,理解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有效释放公共数据价值,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推动社会治理数字化持续发力,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必要之举,也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应有之义。

  充分发挥海量数据优势。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基础,在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方面具有一定潜力。社会治理数字化旨在以数据为媒介,实现社会治理物理空间与信息空间的深度融合。依托数据的收集、筛选、整合、分析能力,为社会治理提供科学依据与遵循,从而将数字之治与社会之治有机统一,以数字化新技术的创新应用推动社会治理效能迭代发展。在此过程中,各类数据发挥着以下优势:其一,海量数据的客观性有助于减少决策治理的主观臆断与偏见;其二,数据的全面性有助于深入理解社会问题,推动科学决策与精细化服务;其三,数据的实时性、关联性能够打破时空壁垒与孤岛效应,提高社会治理预警监测有效性;其四,数据的可共享性有助于化解复合碎片化问题,促进社会治理的跨部门协作与资源整合。海量数据成为破解社会问题、预测趋势和优化决策,推进社会治理准确化、智能化、科学化的“技术密码”。

  有效利用公共数据资源。社会治理数字化的基础是具备大量且有效的数据。社会治理数字化的持续发力需要全面化、跨时长、质量好、结构优的数据信息。因此兼顾公共数据的数量与质量,推动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运营有效性是社会治理数字化建设的源泉性策略。首先,在保证公共数据数量层面,当前公共数据获取有两条渠道,即政府服务平台与公共数据专区,因此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挖掘更多数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向“政府数据开放”转变是必要之举;其次,在提升公共数据质量层面,明确公共数据的供应、授权、运营、利用的责任方,在保障公共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公共数据的有效运营。如此才能释放公共数据价值,提升公共数据的利用程度,将海量的“数据存量”转变为社会治理的“效能增量”。

  发挥数据使用倍数效用。激活数据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更多活力需要充分发挥数据的多场景、可重复利用特点,使数据带来的效益成倍增长。一方面,需要同组数据在不同场景重复利用,挖掘出数据的多重适配价值;另一方面,同组数据需要依靠不同分析方法和不同模型处理,得到不同结果,才能够满足社会治理多层次、多类别、多维度、多主体的治理要求。在社会治理数字化过程中,通过数据能够更好激活复杂系统中1+1>2的涌现机制,为社会治理带来更多效能。其一,依托数据之间的复杂关系和动态交互,产生出全新的数据结构和特征;其二,以数据更高效便捷的整合与共享特性,构筑复杂信息关系网络,由此产生出超越个体自身的治理效果。将社会治理数字化整体性地纳入系统治理轨道,激活其中的治理动能,是提高社会治理效能与效率的重要途径。

  提高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精准度。信息技术时代推动了社会治理场景的变化,将传统的社会治理从物理空间扩展到数字空间。这种场景的转变使得信息技术在赋能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更加精准。在传统社会治理中,受物理空间限制,社会主体往往只有通过“身体在场”才能实现“治理入场”。社会治理数字化所带来的治理场景的变化,能够打破社会治理的空间局限。一方面,持续创新建设公民网上参与平台、研发远程实施互动工具、构建智能辅助决策模型等多元方式,为社会治理构建出更多数字虚拟空间,营造社会治理新型样态。另一方面,以数字信息技术扁平化、多样化、互动化为基础,增强社会治理便捷性,提升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打通数字治理与社会治理的边界,开辟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路径。(刘蕾、赵雅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