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

  “双11”前夕,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提示,指出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消费者购物信息后,冒充电商或物流客服,利用“商品有质量问题”“快递丢失”“会员充值出现问题”等话术,谎称要进行超额赔付,诱导消费者下载虚假APP、加入赔付群等,骗取消费者钱财。

  大闸蟹礼品卡、快递丢失赔付、航班取消陷阱……近段时间,本报收到多位读者来信、网友留言,反映电信网络诈骗花样翻新,披上“新马甲”,提醒公众注意,不要上当。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此类骗局多与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有关。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提升公众法治意识,从源头上切断电信网络诈骗“黑色产业链”。

  假冒大企业、知名品牌甚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骗取受害人信任

  据安徽望江县公安局民警崔执胜介绍,不久前,他们接到一起群众报案,当事人收到不知谁寄来的快递,里面是一张精致的大闸蟹礼品卡。“他按照卡片引导,扫码后进入聊天界面,客服看着挺正规,核对了蟹卡上的信息,又发给他一个新的二维码。他扫码进入群聊,看到群公告要求下载APP后完成刷单任务,感觉不对,立刻报警,这才避免了财产损失。”崔执胜说。

  近段时间,有不少人收到过类似的不明快递,有的是“0元提货卡”“礼品卡”“刮刮乐”,还有的是手机支架、小风扇、中性笔等小礼品。快递中往往印有二维码,提示扫码后才能领奖或提货。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此类骗局堪称早期街头扫码送礼套路的升级版,都是打着免费的招牌,以小惠小利做诱饵,诱骗当事人一步步去完成更大的“任务”,领取更高价值的“奖品”,殊不知,骗子也借此骗走了钱财。

  江苏泰州市警方近日发布一则案例,清晰呈现诈骗套路:10月8日,王女士收到一份装有“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红头文件的快递,上面有一个企业微信二维码。王女士扫码后加入名为“乡村振兴大家庭”的聊天群,成员有数百人,不少人都在群内晒出成功领到“扶贫款”的截图。王女士信以为真,随即添加群管理员为好友。对方自称是“扶贫办”的工作人员,称国家要发放一笔专项“扶贫款”。王女士通过对方发来的链接下载了APP,注册填写了个人信息。不久,对方声称审核已通过,但需要王女士缴纳2%的“激活金”才能领取“扶贫款”。在对方引导下,王女士向指定账户转账29400元。对方又表示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王女士又转账53800元。当王女士准备领取“扶贫款”时,平台显示“银行卡号填写错误,需缴纳解冻金107600元”。此时,王女士才觉得事情有蹊跷,赶紧报警。

  类似这样的骗局其实有迹可循,骗子通常假冒大企业、知名品牌甚至政府部门的名义,通过一套精心设计的话术,逐步骗取当事人信任,然后编造种种理由,要求当事人转账或汇款。

  张先生3年前曾在某网上培训机构参加过短期培训。前不久,他两次接到这家培训机构寄来的快递,内有一张以国家部委为抬头的退费通知。张先生按照要求扫码进群办理退费。扫第一个快递的二维码进入一个QQ群,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他下载了名为“12315”的APP,界面看上去与官方的“全国12315”非常相像。不料,他提了一个质疑的问题便被踢出了QQ群。当他扫第二个快递的二维码时,被引导下载了一个名为“京东内部商城”的网页。“假冒网页与官方网站高度相似,不仅有著名的品牌标志、广告词等,页面布局、色调也与官网相仿。”张先生说,工作人员表示可以通过“内部商城优惠券的形式”办理退费,如充3000元返还3300元、充10000元返还12000元等等。张先生先以小额充值,没想到真的返还了,但当他大额充值后,银行卡便被冻结,QQ群也无法登录。

  在公安部网安局近日发布的一批警示案例中,有的犯罪分子为了骗取当事人信任,甚至伪造了“银保监会”的官网,其以假乱真的程度,让一般公众都无法分辨。

  个人信息泄露,让犯罪分子能够精准定位到受害人

  10月中旬,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详细讲述了她所经历的航班取消骗局,引起广泛关注。据她介绍,她在某电商平台上订了一张机票,起飞前一天突然接到自称是客服的电话,说航班因故取消,将通过支付宝赔付她300元,但要下载一个视频会议APP,同时在支付软件上及时打开理赔通道。在“客服人员”的一步步引导下,这位网友不知不觉掉入陷阱,最终被骗11万余元。

  “个人信息泄露让诈骗分子能够精准定位到被害人。”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黄洪连律师说,一般有两种情况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一是通过技术手段侵入计算机系统非法获取;二是通过相关组织内部人员非法获取,“无论哪一种情况,公民个人都很难防范。”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已经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其中涉及“人员链”“信息链”“技术链”“资金链”等多个环节。对于此类骗局,防止个人信息泄露、阻断“信息链”是关键一环。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邓春梅表示,对于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合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相关单位与部门应切实负起保护责任,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及责任意识。对于银行、航空公司、电商平台等需要大量采集个人信息的企业,应要求设立专人专岗,并明确岗位职责。

  最近,浙江温州市公安网安部门查处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某大药房数据分析师利用职务便利将大量交易数据导出并售卖,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同时,该药房因未履行数据保护义务造成数据泄露,也被处罚。

  邓春梅认为,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执法力度,将法律条款规定落到实处。首先要加强行政监管,切实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应联合起来、积极作为,加大对非法泄露个人信息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其次,司法机关也应加强对此类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严肃追责。

  “此外,还应提高泄露个人信息的违法成本,提高惩罚额度。如果企业只需赔偿几千元,对企业来说影响甚微。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以及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公民、企业和全社会共同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及法律责任意识。”邓春梅建议,鉴于部分个人信息是从倒闭企业中非法流出的,此类情况治理相对棘手,可以考虑建立倒闭企业法人代表信息安全责任制度。

  提升公众法治意识,普及法律常识,构建防止被骗的心理防线

  崔执胜认为,拒绝诱惑是防止被骗的第一道心理防线,“遇到不明事项,应保持一定警惕性。如果发觉受骗,第一时间报案,公安机关可与银行紧密合作,进行冻结止付,及时帮助当事人止损”。

  黄洪连坦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往往分工严密,且诈骗组织者常在境外,公安机关打击此类犯罪时比较困难,也增加了被害人挽损的难度。他提醒:“被害人遭受钱款损失,不仅可以依法控告诈骗分子,还可以控告为犯罪提供上下游服务的人。”

  “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链条中,帮助行为已逐渐成为重要一环。”安徽砀山县读者刘效仁说。近日,某地警方发布了一条短视频,一名青年因“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没想到,视频下近11万条评论都在询问“什么是‘帮信罪’”。据了解,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帮信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涉嫌犯罪。据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披露,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非法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提款转账等犯罪从2018年137人增至2022年13万人。

  有的科技从业人员抱着“赚快钱”“炫技”等想法,通过非法出售、出租专业设备或工具,帮助上游实施犯罪,沦为犯罪的“技术助攻”,甚至助推了网络诈骗迭代升级。有读者建议,应通过法治宣讲、公开听证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尤其要加强送法进校园工作,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

  近日,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3张或3次以上者均被列为惩戒对象;而惩戒对象为单位的,可以同时对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等实施惩戒。 (记者 孙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