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善永修彦兰)清明临近,气温回暖,新一轮森林防火关键期已经来临。为进一步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与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会签印发的《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关于建立“森工企业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落实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4月1日,黑龙江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开展森林防火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林区职工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与此同时,检察干警们相继来到各林场所,现场向群众详细讲解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解释了失火罪、放火罪等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区别,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火规定。
据悉,辖区各检察室同步开展此项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宣传手册1000余份,悬挂条幅150余条。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森林防火、依法用火的意识,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下一步,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将在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上持续发力,不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营造良好森林防火齐抓共管浓厚社会氛围,共同防患于未“燃”,切实守护好林区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