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强基促稳”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南安市司法局认真按照上级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围绕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强基促稳”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持续夯实基层法治基础,聚力防范和化解风险,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实施精准普法,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突出乡村振兴主题,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妇女、老年人权益保障、农村宅基地政策解读等法治宣传和服务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村(社区)中培育以村(社区)“两委”、调解员等为主体的“法律明白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参与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创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6个,建立8个村级法治书屋示范点。

  整合社会资源,培育特色法治文化阵地。以建设“法治文化阵地”为抓,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培育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打造“一村一品”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南安品牌。通过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宣传栏、显示屏、农村(社区)文化中心等多种形式展现法治文化,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阵地,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426个。

  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全市426个村(社区)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通了法律服务全覆盖的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零距离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合理安排村(社区)法律顾问,优化配置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法律顾问按照法律服务“五在场”工作要求履职尽责,为农村广大群众开展农村法治宣传、现场法治讲座、矛盾纠纷调解。实现了普法效率质量双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加强。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三大平台

  推进实体平台建设。推进市、镇、村三级网络无缝衔接的“中心+站+室”三级实体平台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公证办理、法律援助、律师咨询等功能为一体,实现“一站式”窗口服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站依托2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开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拓展融合,“律师服务、公证办理、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业务职能的“3+X”服务。开展12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规范化建设,巩固示范点成效。

  推进热线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设置专门的“12348”服务热线管理平台,由法律援助中心专人负责,值班律师指导解答,将法律服务热线打造成集法律援助业务预约受理、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维权和接受社会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平台,让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专业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推进网络平台建设。开通“南安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信息查询、找调解、找法援、办公证、办入矫等功能模块,构建法治宣传报道、法律服务指引、法律法规查询等功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引导63名专职律师入驻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参与法律服务。有法律需求的群众通过“南安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与在线律师进行法律咨询,便可以获得律师的专业解答。截至目前,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总粉丝数52662名,总咨询数899件。

  强化各类调解衔接联动,优化提升大调解机制

  完善机制,强化纠纷全域无缝对接。完善访调、诉调、检调、公调、行调、援调、市镇对接及“刑事案件联合调解赔偿保证金办法”等机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七对接一保证”联合调解运行机制,有效推进疑难复杂、久调不决、跨地区、跨行业等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联网增效,优化提升大调解机制。利用自主研发联合调解信息管理系统(联调APP),构建“3+N”联合调解网络体系建设,实现市直成员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并常态化运行。确保矛盾纠纷一发生,第一时间有人抓、有人管、管到底。

  规范管理,打造专业调解团队。将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管理,制定《南安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及考核办法》、《南安市专职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实施方案》,实现奖优罚劣,能者上不合格者下。在全省率先探索采用了“基本工资+星级工资+绩效补贴”的奖励办法,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文推广。

  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加强司法所“一所一品”的品牌特色创建,以品牌创建引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履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抓好阵地建设,提升基层司法所形象。大力争取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支持,通过资源整合,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从外观标识、机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打造,提升了司法所形象。

  抓好队伍建设,增强团队战斗力。通过组织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培训、法律讲座、工作交流,全面提升队伍综合业务素质。设立乡镇(街道)联合调解中心,选聘70名专职调解员充实乡镇联合调解分中心,缓解了司法所人员不足的问题。

  抓好制度落实,推进工作规范化。严格落实司法所日常工作制度,提高司法所法律服务质量,促进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工作、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黄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