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我县贯彻落实,促进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序开展,7月上旬至中旬,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城镇社区和部分中小学,通过走访了解、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成效
  我县目前共有未成年人30489,其中县域内在校学生25837名、留守儿童2072名,不满16周岁的留守儿童1460人,困境儿童134人,孤儿56人,残疾儿童16人,低保家庭重病儿童7人。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贯彻实施,以强化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切入点,规范落实各相关部门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初步搭建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平台。以维护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不断创造条件、完善制度体系和治理机制。建成“县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心”,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11名、村(居)儿童主任164名,配备法治副校长96人,全县所有校园均配备了安保人员和警务室。二是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近年来,县政府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后出台了《石泉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石泉县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联控机制》和《加强中小学特殊学生教育管护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督促检查指导各镇(办)、各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三是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形成品牌。持续推进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留守儿童教育管护“石泉模式”在全国推广并荣获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先后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留守儿童工作示范县、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示范县,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现场会在我县召开。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体系基本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控辍保学、法制宣传、反校园欺凌等项工作持续开展,学生保护工作的水平逐步提高。四是加大了依法保护力度。近3年来,公安机关侦办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起2人,对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案件从严从重惩处;县法院立案审判侵害未成年人案件4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4件。由检察、公安、民政、妇联组织志愿者团队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心理恢复近百人次。建立了特殊学生工作台账,由学校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镇村干部组成人员专班,对27名高风险特殊特殊学生进行教育、保护和转化,通过近两年的工作,教育、保护和转化工作,对特殊学生管护转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开始发挥作用。
二、存在问题
    我县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
(一)对新修订的两部法律的宣传贯彻不够全面及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到位,部门、镇村、家长及学生等社会公众群体对对新修订的两部法律认知程度有待提高;少数部门对执行这两部法律的主动性不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
(二)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不够完善。我县原有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发挥不够,新成立的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还没有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依托县社会救助中心设立“石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县民政局组建的“县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心”还没有明确人员和编制,各镇未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未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专岗,不利于工作开展。
(三)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亟待需进一步净化。目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与安全的外部社会环境欠佳。互联网接入市场与非法出版物净化整治不够有力,有悖于未成年人的游戏和出版物屡禁不止;学校周边小卖部、食杂店出售垃圾食品现象较为突出;未成年人禁止购买烟酒和未成年人入住酒店强制报告制度的规定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监管部门对网吧、酒吧和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禁止未成年人入场的规定执行不严,整治不够彻底,导致部分未成年人进入违禁场所,直接影响了身心健康。
(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关爱亟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因婚姻纠纷父母离异导致家庭基础教育缺失的现象(包括过分溺爱孩子、家庭暴力、与对孩子关注不够等)加剧,导致未成年人易产生不良性格,存在走上犯罪道路的隐患。二是部分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得不到有效监护和管理,身心健康状况堪忧。三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权益保障不到位。未成年人的休息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家庭作业偏多,导致学生压力偏大,课外活动场所狭窄、活动偏少,没有完善的社会实践基地和志愿者服务队伍,社会道德教育缺失,部分未成年人普遍缺乏应有的文明修养和社会责任感,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三、几点建议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学习宣传中增强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力度。各镇村、相关组织和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职责,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途径,以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让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入户。提高全社会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良好氛围。同时,要组织广大学生自觉学习法律,引导未成年人学法、知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对标法律规定,完善工作机制,在抓落实中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要进一步完善我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及早明确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机构职责和编制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暨年度目标考核指标。要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健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健全困境未成年人发现报告与动态监测机制、乡镇(社区)未成年人救助机制,和合理有效的干预机制,确实有效维护困境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强化督导,抓好落实,提升整体工作合力。
(三)齐抓共管,打击犯罪,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把未成人合法权益保护措施落到实处。教体科技、民政、司法、公安、文旅广电、市场监管及法院、检察院、团县委、妇联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对校园及周边各类超市、食杂店、餐馆、文具店、玩具店及游戏电玩商店等违规经营行为进程打击,进一步规范改善学校及周边市场经营秩序。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大对网吧、酒吧、宾馆、校园周边环境、影视节目、互联网等社会文化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违法违规问题举报受理、联合查处机制,对本行业领域内由于监管不力所产生的重大安全问题实行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特殊学生工作台账,落实落细学校、社会、家庭和干部“四位一体”关心关爱机制。要联合公检法司针对侵害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坚决做到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共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四)优化环境,提升素质,进一步培养广大未成年人的文明素养。要多部门联合,严格规范校园周边各类超市、食杂店、餐馆、文具店、玩具店及游戏电玩商店的经营活动,依法严惩涉校涉生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未成年人网上保护机制,为学校教育、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以民政部门为主体,进一步建立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报告机制和社会保护机制,夯实县镇村(社区)三级保护责任,对留守、困境和残疾未成年人群体按不同类型分类分级管理,夯实监护责任,推动社会参与,加强工作保障,严防缀学失学等行为的发生。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大未成年人监护人教育,建立未成年人监护人不依法履职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惩诫机制。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持续开展各种形式健康的娱乐文体活动,促进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进高度关注电子产品对学生视力等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影响行为,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积极开展开展社会道德、社会责任感和家训家风教育,创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形成好社会风尚,促进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张守卫)      

陕西省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