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商丘市受台风“烟花”影响,部分地区遭强降雨天气,发生严重内涝灾害,人民群众财产受损,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的职能作用,助力全市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该市司法局下发通知,为受灾群众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办理涉灾法律援助案件。

   一 是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因洪涝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经济困难承诺,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二 是放宽援助事项范围。将因洪涝灾害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列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切实维护受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 是简化援助审批手续。群众因涉灾案件申请法律援助,及时审批、及时指派律师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可以先审批后补办手续。

    四 是提供上门援助服务。对因灾受伤群众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

   五 是畅通援助受理渠道。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用,方面受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六 是提供精准法律咨询。各县(区)法律咨询窗口值班律师要及时掌握涉灾法律问题知识,为受灾群众提供精准的法律咨询服务。

   商丘市司法局要求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高度重视受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作者:张  伟  李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