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善永宫铁川)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林区职工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近日,黑龙江省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深入辖区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受到林区群众欢迎。

随着森林防火戒严期和清明“小长假”的到来,诺敏河人民检察院由院领导分组带队,抢前抓早,相继组织干警深入辖区内兴隆、绥棱、通北、沾河四个林业局有限公司各基层林场(所)进行走访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开展林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为了切实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和忧患意识,检察干警们分别在所在林场所,向辖区群众广泛深入地详细讲解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解释失火罪、放火罪犯罪构成及区别;以案说法,大力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火规定及引发森林火灾的危害。此次宣传活动既增强职工群众的森林防火、依法用火的意识,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
与此同时,诺敏河检察院还在部分林区入口点,设立了禁火标识和安全提醒,不断加大森林防火舆论宣传力度,目前已悬挂预防森林火灾警示宣传条幅200余幅,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燃”,收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