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成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保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护社会公益的重要制度设计。检察机关办理环保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正走向科学、规范、高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所产生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突显

  今年7月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的方案》。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将强化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制度实践中的法律监督实效,也将为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2018年5月,检察机关共监督补植树木7.3亿多株,增殖放流鱼苗4.6亿多尾,恢复耕地8万多亩,恢复草场9964亩,修复矿山960个,缴纳生态修复费用6.7亿多元。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

  前不久,闫某、邹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法院各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这是北京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由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6月至10月间,被告人闫某在无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向邹某等人收集废机油,并通过添加水、融水剂、火碱等物品将废机油制成脱模剂出售给建筑工地使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机油及其他含废机油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

  检察机关诉称,邹某等人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造成土壤污染,需修复土方量322.38立方米。同时查获被告人贮存废机油、油桶、机油滤芯等共计12.2161吨,均属于危险废物。

  最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不仅作出上述刑事处罚,而且判决被告人闫某、邹某以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代某等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的应急服务费、对污染土壤进行修复的费用等共21万余元。

  也就是说,对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污染环境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各被告人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均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作出赔偿。

  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成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保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护社会公益的重要制度设计。

  “实践中,有的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利润高、违法成本低,即使追究刑事责任,也是刑期短、罚金少,远远不足以弥补违法行为给环境造成的损害。”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说,检察公益诉讼提高了违法成本,不仅要求违法行为人损害赔偿,更强调生态环境的治理修复。

  形成保护公共利益合力

  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不仅实现了惩治污染环境行为责任形态的全覆盖,而且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体系。

  据了解,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逐渐形成保护公共利益合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后,大多数行政机关都会采取措施、履行法定职责。2017年7月以来,行政机关主动整改的比例进一步提高。

  2017年8月,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在摸排公益诉讼线索中发现,濑溪河支流河岸纵深200米禁养区内有养殖户违规养殖畜禽2万余头(只),畜禽粪便污水未经治理直接排放,造成河水及周边环境污染,对30万人饮用水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同年10月,荣昌区人民检察院向负有濑溪河流域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16个镇街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整治污染。有关镇街政府积极履职,对环境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古昌镇政府虽然与部分养殖户签订了关闭或搬迁协议,但仍有9家养殖户未及时关闭或搬迁,畜禽污染物直接排放,致使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

  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田介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这一案件,并组织三级检察院共同成立专案组。经报最高检批准,2017年12月,荣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古昌镇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今年5月,该案在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判决古昌镇政府对辖区畜禽养殖污染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违法,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继续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对辖区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有效综合治理。

  荣昌区委、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此案为契机,迅速部署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和协作配合,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截至目前,该区已关闭、搬迁286家养殖场(户),禁养区内畜禽全面停养,濑溪河水质得到改善。

  “该案集中体现了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各自职能职责,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共创共享高品质生活,实现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社会公益的多赢共赢。”梁田说。

  专家表示,在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后,即使被诉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履行了法定职责,也有必要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围绕人民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达到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最大限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建立跨行政区划协作机制

  打赢蓝天保卫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在惩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方面,检察公益诉讼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最高检要求,对一些重大跨地区污染,建立跨行政区划的司法协作机制,以进一步加大对犯罪打击力度及对大气污染损害的制裁力度、救济力度。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四省份山水相连、共同承担我国北部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任务。8月14日,四地检察院共同签署了联合行动实施意见,决定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中加强跨区域协作联动,开展绿水青山蓝天护航联合行动。

  此前,最高检长江经济带检察工作座谈会作出部署,为服务长江生态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长江沿线11个省市检察机关将立足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项基本职能”,推动实现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

  探索推进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将增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效能。据了解,铁路检察机关具有独特的体制优势,可以跨区划的组织优势统筹解决全流域、跨区域的公益保护瓶颈问题。

  “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龙头,突出办案重点;以加强协同配合和一体化为导向,完善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要发挥铁检优势,实现检察机关办理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案件的体制突破。

  目前,长三角一体化正在全方位开展,最高检也在部署推进长江跨流域公益诉讼管辖改革。作为全国首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试水长三角区域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助推上海乃至整个长三角地区公益诉讼发展。(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记者 李万祥)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