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日报11月3日讯 昨日上午10时45分,市第二法院接到了一封感谢信。这封感谢信的背后,藏着法院两位干警救人不留名的故事。事情从11月1日临近中午的一宗交通事故说起。

  当日11时20分,小榄镇民安南路与工业大道交叉路口红绿灯处,一辆银色面包车与摩托车发生了碰撞。摩托车驾驶人倒地不起,小车驾驶人较为慌张,一时不知所措。当时,正在执行公务的第二法院执行局干警徐先紫、李帆刚好开车经过。

  “救人要紧!”徐先紫和李帆立即靠边停车。他们先查看了摩托车驾驶人的伤情,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随后协助拨打了交警部门的电话,同时负责维护现场秩序。11时45分,120急救车和伤者的家属相继抵达事故现场,伤者得以在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这时,两名干警才悄然离开。

  伤者的亲属麦某通过法院公务车的车牌号,找到了市第二法院,并向该院黄深满院长送来感谢信。“两位干警见义勇为、救人不留名,我们代伤者对两位干警表示诚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