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坪地街道办统战部副主任莫王松,去年底因酒驾被查,检察院要求判刑2月。龙岗区法院认为,被告醉驾驾驶距离不远,情节轻微,判决免刑,检察院未作出任何表示。莫王松说自己才开了100米就被查,疑交警钓鱼执法。而记者采访前莫王松就已接到法院人士报信。(6月15日央视)

  莫王松的能量何其大也!两次检测结果超出醉驾标准2倍多,不仅未受控制,取保候审后照样上班,法院判定免除刑责,而且开始提诉要求判2个月刑期的检察院也变脸打起了酱油。更令人称奇的是,记者前脚离开法院,莫王松就已接到通风报信。莫王松醉驾后“一路绿灯”,甚至被以“开的不远”免刑,折射了官官相护的潜规则。

  从“道路交通法”到广东省的地方法规,都将醉酒驾驶视为故意犯罪,龙岗区法院凭什么认定其“开的不远”就免除刑责?如果按照醉驾的路程来考量犯罪轻重、危害程度和量刑标准,那么,法院就该有严格的界限,明确开多远就超出免除刑罚的底线,而且公诸于众,防范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裁决不公。龙岗法院能拿出“路程套刑罚”的标准吗?即便有这样的标准,这种貌似公平的标准也不尽合理,法官凭什么来认定开的不远就是安全的?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再说,对这种莫须有的标准执行中是否做到了一视同仁?即有无现成的判例可以参考?

  退一步说,就算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是依法断案,并无不妥,官员醉驾行为岂能这么“一免全免”?直到坪地街道纪委向全体公职人员印发一份整风通知之后,莫王松醉驾被查的事情露出水面。然而,莫王松却能“戴罪做官”,每日正常上下班,平静如初。难道当地纪委只管发整风通知了事?更要追问的是,当初提诉要求对其刑罚的检察机关也缄默不语了。莫王松“贵人相助”的背后到底有怎样的隐情?期待当地政府能尽快给个说法。“开的不远”折射病得不轻。要让司法者公正裁判,让官员走出“保险箱思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仅需要更为细化的法规细则,更需要公安、司法和纪检部门公开细节,使之全方位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