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诟病多年的“预存话费设有效期”问题终于得到运营商的正面回应。23日,中国移动宣布,从2012年的1月1日起,对新入网用户将不再推出设置话费有效期的产品,而“有效限制”的存量用户,也将在2012年的二季度后得到“松绑”。(11月25日《齐鲁晚报》)

  设置话费有效期,账户余额一律不退,这些被斥之为“霸王条款”的经营行为,此前虽经无数次猛烈“炮轰”,但三大运营商就是坚决不让步。12月12日,21城市消协再次对通信行业的3大霸王行为进行了集中点评,本以为,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运营商们这一回还会绷着脸皮,顶着压力,再死守上三年五载,毕竟,这背后存在着巨大的利益。想不到,工信部一声令下,运营商立即“举手投降”,这既让人喜出望外,但更让人心生感慨:我们的工信部为何不早一点出手呢?

  “闲话”少说,还是让我们再来看看运营商的改过之举吧。虽说中移动率先向自己举刀,中国联动和中国电信会紧随其后,但我们还是明显感觉到,“带头大哥”中移动并没有立即彻底放弃霸王行为,而是留有“尾巴”,且有多条。

  其一,对于有“有效期限制”的存量用户,不是立即松绑,而要拖到明年2季度后。按照目前的技术能力,对这些存量用户立即实行“松绑”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但中移动却要故意拖延上一段时间,以便最后再“抢”上一把。道理很简单,你若在最后这两个季度内手机话费到期而留有余额,因种种原因需要换卡,那仍得乖乖把余额奉献给中移动!这种蹩脚伎俩显然不应该上演。

  其二,对于通信账户的话费余额,仅声明可提供余额转移服务,却没有说清楚能不能跨网转移,更没有讲可以退现。这种模糊语言其实意思很清楚:只能在网内转移话费余额。相信这对大多数用户不会形成麻烦,但是,如果我对某个通信商的服务极度不满意,想另换一家通信商,或且说我出国什么的,暂不用国内手机,那怎么办?那这钱是不是还得“奉献”掉?为什么不对一些特殊情况事先加以考虑呢?为什么不一步到位,允许用户跨网转费或提供退现服务呢?

  其三,通信商为公众所诟病的“霸王条款”远不止上述两项,应该还有不少。譬如在这次21城市消协的点评中,位列第一的霸王行为是“赠送服务到期后未经同意即延续服务并扣费,或擅自开通收费服务项目”,但电信商却没有对此作出回应。那么,这些剩留下来的霸王行为怎么办?为什么不一起通盘考虑,能立即取消的就立即取消,不能“斩立决”的那就公布一个时间表呢?

  在此,笔者要求三大运营商能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解释,更希望工信部能再发一发“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