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无业男子张某冒充有钱人,利用新浪微博结识女网友,以许诺送手机和各类名牌等为诱饵,骗得多名女网友与之开房,事后还窃走财物并扬言有性爱视频在手,向女网友敲诈勒索钱财。(12月23日《广州日报》)
    
    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网络诈骗案,手法也没有新变化,居然被冠以“一夜情换名牌”,进而上升到伦理道德高度,委实让人好笑。其实,佛山“一夜情换名牌”是个伪命题。
    
    网恋已经是网络时代的一个主要成分。在微博、论坛等低门槛媒介上结识女性,熟悉后索要对方qq,感情火热后,要求见面,吃饭,开房,这些路子怎么看,都毫不新鲜,没什么惊人之处,网络和现实中不乏类似事件的频频上演。可以说,佛山骗色诈骗案路子没翻新,罪犯主要是利用了年轻女子的善良无知。
    
    对少女的诱惑不是所谓的名牌,而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年轻女子网恋也属正常,哪个少女不怀春?到了大学,到了20岁左右的这个年纪,女孩子开始对自己美好的未来进行追求,尤其是对爱情、工作充满了各种渴望。新闻中称罪犯是用豪门子弟的身份来欺骗,所以女子们才去赴约开房。同样都是英俊少年,都善解人意,哪个女子又愿意和贫穷牵手?
    
    佛山骗色案能成功,罪犯是个成熟少年是关键。在没有确认对方的相貌之前,仅仅凭借网络上的文字,估计除非脑残的人,一般人是不会去跟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去上床的。民间少女不是“失足妇女”,更不会因为给一点钱而去跟一个陌生人上床。只有在确认对方的真实相貌后,面对视频对面的翩翩少年,和那些善解人意的说辞,才让这些少女和罪犯蹦出火花,最终才去开房。
    
    媒体人要尽量规避“谣言”。4位女子被骗,动机不外是想和所谓的富家子弟谈恋爱,而且都是已经“网恋”多日。有的目标更明确,正像新闻中说的:年仅19岁的小玉(化名)原本是想借助这位有钱的“酒庄老板儿子”帮忙谋一份好工作。仅从“小玉”这一个案例上说,佛山“一夜情”无法证明全都是为了“换名牌”,更不能得出“广州多名女生误信‘一夜情换名牌’被骗色劫财“这一结论。作为记者,你只要把新闻事实说清楚就可以,大可不必给事件定性,对事情的评论由民众自己去说。这样的新闻标题,很容易让国人对广州人和广州人文环境产生错误认识。
    
    媒体人一定要对社会负责。从一个普通诈骗案中归纳出“一夜情换名牌”,是媒体人的职业要求,但不符合事实,更不符合社会道德要求。一个不对社会负责的媒体人,迟早要被社会抛弃。期待更多的媒体人能从佛山“一夜情换名牌”这个伪命题中走出去,做一个负责的媒体人,为这个社会的和谐做点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