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2日讯 撬锁入室盗窃后竟在事主家的桌子上留言索要密码,近日,国美第一城大盗陈朋因犯盗窃罪、诈骗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6000元。

    今年27岁的陈朋曾是一家门业公司的员工,负责售后服务、维修等事务。2008年,陈朋辞职,成了一名无业游民。后陈朋在网上找到了一个教开锁技术的培训班学习了开锁技术。

    2010年1月初的一天中午,陈朋来到国美第一城打算偷东西,其沿着消防通道走到28层,发现一家的门缝里夹着很多小广告,断定这家肯定没有人经常居住,在敲门确认没人后,陈朋掏出一把自制的钥匙,10几秒后便将门打开了。进屋后,陈朋挨屋翻找开来,最终拿走了1部手机、1部数码相机、1台笔记本电脑和几瓶洋酒。

    法庭上,陈朋表示,由于国美第一城所有的户门都是其曾经所在的那家门业公司的。那时,陈朋在公司负责该小区的售后服务,知道单元门的门禁密码,所以轻松的进入了楼道。

    得手后,陈朋开始肆无忌惮的盗窃,甚至在被盗的事主家冒充主人进行诈骗。陈朋先在楼下的一家烟酒店询问能不能送货,在店主明确表示可以送货后,陈朋留下了烟酒店的联系电话。于是陈朋有一次敲开了一家住户的大门,陈朋脱掉外衣,换上事主的拖鞋,打电话要求烟酒店送烟,等到店主上门送货后,陈朋又要求其再拿点茅台酒来。等送货的小伙子下楼取货时,陈朋随后也离开了现场。

    屡屡得手的陈朋开始频繁作案。一次盗窃后,陈朋在事主的书桌上留下恐吓条,要求事主把笔记本电脑的开机密码发到其QQ上,并表示“如果报警或不发,我还会来的,到时候就不会这么整洁了”。

    据了解,2009年12月至今年7月,陈朋在国美第一城共计入室盗窃5次,盗窃的财物包括手机、相机、拉杆箱以及现金,价值15000余元。盗窃的同时,陈朋还冒充房屋的主人对小区楼下的烟酒店进行了2次诈骗。

    2010年4月2日,陈朋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部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

    据悉,27岁的陈,朋,初中文化,系山东人;1990年至2006年,陈朋一直在天津做过电机,还打过零工;后来到北京打工。

    朝阳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朋自愿认罪,并坦白了部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故对其从轻处罚,判决陈朋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5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6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并责令被告人陈朋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刘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