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菜”这个QQ游戏曾经风靡一时,游戏固然无伤大雅,但偷菜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却是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如果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那更是错上加错。近日,常熟市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由偷菜行为转化成的抢劫案件。

  王某虽已年过五十,却还是爱贪点小便宜。2010年6月24日20时许,王某约了刘某来到常熟梅李镇珍门其租住处附近的一块农田内,盗窃玉米、茄子、豇豆等蔬菜。待偷完准备回去时,被正好来田里巡视的物主金某逮了个正着。王某为脱身,竟将金某的右手食指一口咬伤,金某的手当场血流不止。闻讯后,警察迅速到达现场,将王某抓获。后经法医鉴定,金某的损伤已构成人体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提交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王某实施盗窃后,为抗拒抓捕当场将被害人手指咬伤的事实。被告人王某盗窃公民财物,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1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但被告人王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