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以来,严端素和20多名志愿者利用课余时间,为农民工子女辅导作业。然而半个月前,严端素却突然收到昆明市五华区教育局的处罚决定书。教育局认为他们“未经教育部门注册登记,擅自招生办学”,要求“暂停招生辅导,重新选址,走正规的程序,完善办学手续。”(12月24日《人民日报》)

  不难设想,志愿者义务辅导民工子女,当然是出自善意,但是简单的认为善举一定会受到欢迎,好心也一定会有好报,显然是过于天真了。对于当地的学生培训市场来说,提供爱心服务的志愿者们,就好比忽然闯入的“赔本甩卖者”,打破了学生培训市场的平衡,甚至直接抢了人家的生意,当然有人无法心平气静地接受。

  不仅如此,尽管号称是志愿者行为,但是,既然没有经过批准,而且也向学生收取了费用,如此志愿者行为的确显得并不纯粹,被教育部门以擅自招生办学为由而叫停,要说也证据确凿,并未冤枉。应该承认,志愿者当然不该以盈利为目的,多少有些犯忌。不过,现实中志愿者组织的生存也需要经费保障,其中到底是谋利多一些还是志愿行为多一些,我想根本不难分辨吧。

  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提高教育福祉的事情,即便无力给予经济上的支持,至少也该表示认同,给予帮助。从这个角度来看,明明是颇受农民工子女欢迎的志愿者行为,甚至连本地学生都有意加入,这样一件两厢情愿的好事儿,反而被教育主管部门处罚,实在有些荒唐。教育究竟为了谁的利益,更有追问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