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河南省司法厅通报,商丘市承办的“宋某涉嫌故意杀人案”、“贾某涉嫌诈骗案”入选第十六届河南省法律援助精品案件,“王某涉嫌寻衅滋事案”、“郭某涉嫌敲诈勒索案”入选河南省2019-2020年度法律援助优秀案件。
    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今年以来,商丘市司法局始终把质量建设作为维护受援人权益、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摆在突出位置,多措并举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一是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日常评估、集中案卷评查,做好同行评估工作。坚持每卷必评,对不合格卷宗不予发放办案补贴;定期组织抽查案件卷宗进行集中评查,讲评并通报;组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组开展同行质量评估,对评出的精品案件和优秀案件通报表扬并给予物质奖励。二是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日常监管。案件质检员对每起案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监督。事前审查案件材料,评估案件争议焦点和工作难点,指派合适律师,讨论办案思路,交待注意事项;事中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庭审旁听,建立工作台帐,定期进行通报讲评;事后对照卷宗目录对归档材料进行审查,有遗漏材料的限时补充完善,不合格材料一律退回重新整理,每个案卷都组织人员进行工作回访,核实问题,及时向律师反馈,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建立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库。全市9个法律援助中心采取个人申请,援助机构和律师管理部门联合审查的办法,从全市50家律师事务所、966名执业律师中选拔出500余名业务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进入法律援助律师库名册,受援人通过点援的方式从中选择律师办理自己的案件。四是规范法律援助案卷管理。落实法律援助案件及时归档清结制度,案件承办机构、承办人员在案件结案后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案卷;对承办人提交的承办材料及审批材料统一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整理、装订和归档。

    此次河南精品案件评选活动是对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一次集中检阅,标志着商丘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又上了一个新台阶。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兴亚表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建立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严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关,不断提升我市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