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善永王居卓孟祥娟)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作为引导和激励检察官依法履职,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的“风向标”和“指挥棒”。把业绩考评工作与核心业务、重点工作、创新工作、信息调研等相结合,做到细化基础分、加分、难度分、通用分等四项指标,因地制宜调整,积极构建大同检察特色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
 

一、坚持与核心业务管理相结合,细化基础指标
   该院紧紧围绕“四大检察”的主要案件类型、办案活动以及各项诉讼监督,逐项汇报、逐条讨论、逐步优化,在研究考评细则时,结合工作实际,将办案质量和效果根据办理案件的难易程度、办案量大小进行确定。如审查逮捕工作围绕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数、提前介入、不捕未复议、不捕复议、捕后撤销案件、错误做出不批准逮捕等内容进行细化;审查起诉工作围绕加强审查起诉数、案件性质、疑难复杂程度、排除非法证据、撤回起诉案件、无罪判决、诉判审查不一致进行细化,通过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基础分值的细化,使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工作更加细致规范,推动核心业务工作取得更好效果。
 

二、坚持与重点工作相结合,细化加分指标
    该院坚持每一项员额岗位都设定有一个重点工作,将重点工作设置为加分项,通过抓重点、解难点、促进亮点,形成特色品牌,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发展。如刑事检察岗将立案监督作为重点工作,围绕立案监督推动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进行细化加分;民事检察岗将抗诉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围绕民事提请抗诉上级院提出抗诉数、提请抗诉案件法院改变数等内容进行细化加分;公益诉讼岗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点工作,围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被采纳整改进一步细化,对于调查取证全面、认定事实清楚,有效推动解决公益受损、社会治理的,进行加分。
 

三、坚持与创新性工作相结合,细化难度指标
   针对省院确定该院未检工作和自行补充侦查工作设定为创新性工作的实际,紧紧抓住检察官业绩考评这一载体,充分调动检察官的工作能动性和工作热情,以此带动创新性工作高效开展。未检工作根据办案工作实际,按照难易程度将案件细化分为三类,其中三类案件为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定性及法律适用无争议或争议不大的案件系数为1,得基础分,二类案件为较为重大复杂或新类型案件基础分乘以系数1.2,一类案件为重点复杂、疑难敏感或新类型案件基础分乘以系数1.5。自行补充侦查工作细化为,经院领导同意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后未退回补充侦查的每件加3分,考评周期内开展自行补充侦查的,每件加3分,自行补充侦查获取的证据对案件定罪量刑起到关键性作用的,每个证据加5分。
 

四、坚持与信息调研工作相结合,细化通用指标
   该院在设置考评指标时,不仅注重对员额检察官业务工作的考评,也强化了对综合信息调研等工作的考评,细化信息、宣传、理论成果等方面的考评标准,将其作为员额检察官绩效考评的通用指标进行考核加分。每撰写一篇宣传稿件或检察简报加1分,市级发表的加2分,省级发表的加3分,国家级发表的加5分;理论成果在市级层面推广采用的加3分,在省级层面推广采用的加5分,在国家级层面推广采用的得10分。通过对通用指标的细化,促进员额检察官更加注重办案过程中总结、宣传、调研,有力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