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以“打击虚假诉讼 共筑司法诚信”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发布最高检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据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量整体呈上升趋势。

  两年多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虚假诉讼民事案件5455件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表现为,当事人或虚构案件事实,或捏造法律关系,或伪造诉讼证据,炮制出假案子、假讼争。

  据张雪樵介绍,2017年至2019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虚假诉讼民事案件5455件,其中2017年办理1920件,2018年办理2883件,2019年第一季度办理652件。所办理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领域,在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3927件案件中,借款纠纷2199件,占全部监督案件的56%;劳动合同纠纷474件,占1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69件,占4.3%。检察机关在防范打击虚假诉讼中的作用日益彰显,取得了一定成效。

  最高检办公厅(新闻办)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松苗表示,从表面上看,大多数虚假诉讼案件是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来获取非法利益,但就其实质而言,虚假诉讼行为人恶意地利用国家司法制度实现个人目的,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损害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和公信。

  民间借贷纠纷成虚假诉讼 “重灾区”

  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元明说,近年来,虚假诉讼在民商事审判多领域频发,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离婚涉财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几类。

  其中,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事实简单,合同履行的路线短促,成诉的证据要求低,除借据外,汇款凭证可通过银行交易后将款项返回打款者的形式轻松获取,尤其是在诉讼经验丰富、深谙技巧的高手策划包装下,虚假诉讼的证据形式在外观上更加规范、真实而不易被觉察,致使民间借贷纠纷成为虚假诉讼的“重灾区”。

  张雪樵进一步介绍说,虚假诉讼主要是财产纠纷,跟债有关,双方恶意串通,虚构债务,主要要达到两个目的,一个是逃避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要归还的债务。二是通过虚假诉讼去拿到按照正常的法律规定或者程序拿不到的钱。

  “如张三欠王五10万块钱,他不想归还,就让李四来起诉他,虚构欠李四20万元的债务。张三家里有10万块钱,通过虚假诉讼给了李四,王五的债权就无法实现。即使打官司赢了也执行不了。又比如,国家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建立了绿色通道,农民工的工资要优先清偿,有的普通债权按照正常途径不能全部拿到,可能打三折、两折,通过伪造劳动关系,利用工资优先受偿程序能拿到所有的债权,这也是规避法律。” 他举例说。

  发布5件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案例

  另外,在发布会上,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元明还发布了最高检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这批指导性案例共包括5个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案例,分别是:广州乙置业公司等骗取支付令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武汉乙投资公司等骗取调解书虚假诉讼监督案、陕西甲实业公司等公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福建王某兴等人劳动仲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江西熊某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虚假诉讼监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