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部门对“形象工程”的严厉态度表明,未来重“显绩”轻“潜绩”的做法,扭曲的“发展观”“政绩观”将越来越没市场,苦干实干、压茬干,才能经得起广大群众的检验

     

  最近,住建部通报了西部省份两市县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案例,要求各地从中汲取教训,全面排查整改,坚决杜绝此类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问题再度发生。

  两个地方到底做了什么?陕西韩城市,在高速公路入口建设了景观“鲤鱼跃龙门”,超大体量的假山瀑布、人造水系等总投资1.9亿元。甘肃榆中县,投资6200万元,在间距不到500米的入城口,建设了两座高达28米、宽达145米的秦汉仿古城门,一座大型雕塑和两个远离居民区的景观广场。6200万元什么概念呢?有媒体披露,几乎占据这个国家级贫困县财政收入的1/10。贫困县花钱大手大脚,这样的“形象工程”理应被通报批评。

  类似的问题,眼下在一些地方或多或少地存在。观其病症,通报里“诊断”得很准确:

  一是脱离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西部的很多县发展需要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支持,才能爬坡过坎不掉队。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还有不少短板要补,民生改善仍有许多难题待解,对此,当地干部应该心里有数。“奢俭之节,必视世之丰约。”老百姓居家过日子,都是先把“里子”攒殷实了,再考虑改善“面子”。地方经济发展在远远谈不上“丰实”的情况下,就打肿脸充胖子,拿出几千万、上亿元的资金“整景”,实在是说不过去。

  二是脱离群众需求实际。城市发展,老百姓最需要什么?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齐全,文化、教育、休闲等公共服务充分;街巷干净、道路平整,河流清澈、绿植葱茏;高峰时不堵车、下雨时不积水…… “动”时有虎跃龙腾的活力,“静”时有从容祥和的自得。总之,可以不那么五光十色,但必须舒适宜居。反观这些年来一些城市的“建设”,并没有充分考虑百姓工作和生活需求。比如不顾地方经济现状,在城市周边建成许多“商品城”“产业园”,结果无人入驻,荒草丛生。为了提升所谓的城市形象,造绿、挖湖、铺设景观大道、打造城市广场……拆了建、建了拆,百姓居住体验并没有实际改善。还有一些四不像的仿古建筑、不伦不类的城市雕塑,与当地自然人文气质严重违和,不仅没能起到提升城市形象,涵养深层精神文化的作用,反而矮化了“城市形象”,成为笑谈。

  究其病根,问题仍出在发展观上。与“一步一个脚印”的苦干实干、压茬干相比,某些管理部门和干部认为立碑式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更能在短时间内标榜发展成果。说到底,就是搞“面子工程”,没有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放在第一位。在当前的大环境下,这种做法已经越来越没有市场,此次住建部严厉通报批评,并在全国开展大规模排查整治,就充分说明,重“显绩”轻“潜绩”的做法,扭曲的“发展观”“政绩观”绝不会得到认可。

  其实,旨在改变城市山乡面貌的工程可以有,但须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比如治山治水,架桥铺路,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修旧如旧,保护开发古村落,修缮历史遗迹,搞活旅游经济等。要把钱花到关键处,实实在在提高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那些纯粹为形象而形象,甚至自毁形象的工程,哪怕在政府支出中不算“巨款”,在群众中造成的影响也是负面的。

  哪些工程可以有?须经过严格的预算、科学的论证,从立项、设计到实施,花钱要问效,无效需问责。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根据这一精神,地方兴办的各类工程必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并按法定程序报批地方人大审核。完善全过程的绩效监管流程,强化问责“紧箍咒”,杜绝各类工程因盲目决策、盲目建设而造成的浪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此外,具体工程方案要经过专业部门设计,吸纳群众意见,杜绝那些拍脑袋想出来的“牛皮癣”创意。工程实施要严格履行招投标等程序,防止暗箱操作、人情工程。

  城市的发展活力、百姓的精神面貌,才是一个地方最好的“形象”。少“造景”,多“造福”!

  版式设计:张丹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