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至11月,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2300人、起诉9514人,同比分别上升63.5%和26.7%,占同期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总数的31.6%和45.8%;立案生态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363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14件,分别占同期同类案件的49.7%和71.4%。”这是记者12月14日从首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获取的一组数据。

  今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湖北武汉组织召开长江经济带检察工作座谈会,为医治“长江病”开出“十剂药方”。在此次论坛上,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再次共话检察机关“助攻”长江经济带发展。

  立足办案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工业废水偷排、危险化学品泄漏、固体垃圾倾倒以及非法捕捞、采砂、占用沿江滩涂……当前,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最高检7月部署的医治“长江病”的十项检察举措,无一不是围绕司法办案展开的。11省市检察机关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基本手段,全面加强长江生态环境检察保护。

  贵州省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面临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仍较突出、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等特殊问题。贵州检察机关在加大打击相关犯罪力度的同时,注重对受损生态进行“补植复绿”。针对在履行检察职责过程中发现的风力发电项目污染、传统民族村寨环境污染等情况,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促成调研成果转化为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决策。

  开展生态司法修复以来,贵州全省检察机关累计发出并落实“补植复绿”等检察建议8000多份,督促补种树木复绿10万多亩,增殖放流895万多尾。

  江苏检察机关迅速办理最高检、公安部、环保部督办涉环资刑事案件14件,目前已经侦查终结12件,审查起诉5件。

  在办理环境资源领域案件的同时,检察机关还注重保护长江经济带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黑恶势力犯罪。

  上海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妨害科技创新的各类刑事犯罪,加大对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起公诉204件319人。

  建立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检察官服务站等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教育、司法救济、风险防控等“一站式”服务。湖北省检察机关严惩非法码头、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背后的黑恶势力犯罪,成功办理一起16人涉水、涉砂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持续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生态环境保护起到重要作用。长江经济带沿线检察机关积极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危害长江生态环境的“老大难”问题。

  四川检察机关自7月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76件。督促修复林地、耕地、湿地、草原1905亩,消除污染隐患及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1800亩,促成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养殖场50家,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和治理。

  上海检察机关加强城市生态资源保护,聚焦违法填埋垃圾、黑臭水体、危废倾倒等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325.6亩,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7500吨。崇明区人民检察院首创生态检察官派驻河长办制度,积极服务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云南检察机关自2018年8月至2020年底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切实强化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重庆检察机关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加强区域协作下好“一盘棋”

  长江经济带检察工作座谈会议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长江流域检察一体协作机制。

  长三角区域是长江经济带的“龙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检察机关依托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在加强区域检察协作方面走在了前列。四地检察机关会签了《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并拟设立“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办公室”,作为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常设办事机构,统筹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协作相关事项。

  湖北、湖南、江西三地检察机关依托鄂湘赣三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区域检察协作,最大限度凝聚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思想共识,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召集长江重要支流沱江所涉六市检察机关召开研讨会,会签了四川省六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沱江流域水系保护司法协作的意见》,探索建立全省检察机关长江流域司法协作机制。

  “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要有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这是出席论坛的各地检察机关代表发出的共同呼声;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无论是上游的云、贵、渝、川,中游的湘、鄂、赣,还是下游的江、浙、皖、沪,依法治江、法治护江,成为与会人员的共识。

  此次举办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合作论坛,目的正是搭建一个常态化、长效化的沟通协作平台,更好地凝聚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检察合力。论坛将为解决检察机关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难题“量身定制”解决方案,为检察机关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样本”。

  (记者 董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