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28日电 (记者 吕少威)北京拟立法加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和法律服务优选地,提升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水平,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草案)》进行一审。

  草案提到,北京市人民政府拟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实体平台,为聚合全球优质商事争议解决资源,提供场地设施、信息共享、对外交流、教育培训等国际化、便利化、一站式的专业服务。支持在实体平台设立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巡回审判庭,开展仲裁司法审查和与仲裁相衔接的程序工作,支持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

  草案规定,北京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支持在京仲裁机构自主发展,鼓励机构间交往协作、信息共享,建立合作机制,打造北京仲裁品牌;支持仲裁机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自主决策和管理本机构的人事、财务、薪酬等事项,完善仲裁收费制度和仲裁员报酬制度;鼓励在京仲裁机构加强品牌化建设、智慧仲裁建设,服务国际商事争议在线解决。

  草案规定,北京促进仲裁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在京仲裁机构聘用境外专业人士担任机构决策和管理人员、仲裁员、仲裁秘书,提高仲裁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国际化水平;支持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及争议解决机构在北京设立业务机构,支持在京仲裁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支持在京仲裁机构根据境内外当事人约定,办理仲裁地在境外的涉外仲裁案件;鼓励在京仲裁机构加强国内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北京仲裁影响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