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有八十六团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介入,帮我解决了长达8年的13万元欠款纠纷。”当事人胡某拿到博乐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激动地说。
近日,新疆兵团第五师八十六团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一起土地经营权转让时欠款未还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服务宗旨与理念。
“不翼而飞”的13万元,哪里找?
2024年11月13日,第五师八十六团人民调解委员接到某连“两委”来电后,立即驱车前往该连调解一起涉及13万元欠款的纠纷,调解员刚一进门就听见屋内你一句我一言争吵不休。
“投入地里的基础设施是你在用,现在这笔欠款要让我来还,哪有这个理?”胡某气呼呼地说。
“欠款账目上挂的是你胡某的名字,又不是挂我的名字,凭什么我还?”马某也不甘示弱。
找准症结,理出问题思路
在胡某和马某两人的争吵中,第五师八十六团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一边听,一边向连队了解纠纷情况,还派一名调解员与相邻土地经营者展开情况摸排。
专职人民调解员们在连队开展了一系列的摸排调查后得知:早在2016年,该连开垦了一片荒地种植葡萄,葡萄地里投入水泥杆、铁丝网等基础设施和栽种葡萄幼苗等生产资料费共计13万元,当时由胡某申请经营此地,团里投入的13万元生产资料欠款就挂在了胡某账上。在葡萄苗刚种不久,胡某因种植面积过大管理不过来,就将此葡萄地的种植经营权转让给马某,马某一种就是8年,始终未偿还这13万元的生产资料欠款。
在调解过程中,专职人民调解员与连队双方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听取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并围绕争议焦点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梳理。
2018年,团场改革后陆续对各单位职工进行欠款清收,连队多次找到胡某及马某要求偿还这笔欠款,两人相互推脱,导致欠款始终无人偿还,于是便出现了13万元欠款无人偿还的现象。
依据症结,联合化解纠纷
经过专职人民调解员和连队多方调查,欠款“症结”已经找到,专职人民调解员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的方式开出联调联解“药方”。
专职人民调解员与连队“两委”对马某进行沟通疏导,明确告诉马某接手了胡某这块承包土地,基础设施投入使用人是你,而胡某栽种的葡萄树收益也是你,欠款不由你还,难道还让一个和收益不相干的人来还吗?
同时,专职人民调解员也明确告诉胡某,转让土地经营权时没有向马某明确所欠13万元的生产资料款的偿还事宜,也有一定的责任。
承办专职人民调解员、连队“两委”进一步因势利导,通过积极与双方释法明理,对纠纷焦点一一剖析,经过长达数小时的面对面协商和沟通,逐渐缩小双方之间的分歧,马某在欠款事实面前没有推卸,承认了原本欠款的事实,表示愿意承担还款的义务,但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来偿还。
多方考虑,让还款更有力
考虑到马某家中现有两个孩子在上大学,开销较大,加上连续两年遭受冰雹等自然灾害,几年来种植葡萄地收入不好,一次性还清13万元欠款确实存在困难,为了消除马某的不安,调解员与该连“两委”协商,马某可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清偿欠款,最终,在承办人民调解员和连队“两委”的主持与见证下,胡某与马某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约定马某于2025年至2027年,每年12月31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28年至2032年,每年12月31日前还20000元。
随后,专职人民调解员引导双方当事人到博乐垦区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为协议履行装上了一道法律“安全阀”。至此,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受访单位供图
司法为民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疆兵团第五师八十六团人民调委员会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多元调解机制,凝聚多方解纷合力,从而更好的促进基层治理,切实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连,大事不出团,矛盾不上交”。
调解员提醒:土地流转问题关乎广大职工群众最根本的利益,若处理不当,将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迅速且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是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举措。在此,调解员提醒连队社区的广大职工群众,务必要严格遵守《兵团连队职工管理办法》《民法典》以及土地流转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土地的承包、转让和使用等活动。(侯宝成 郭书英 吴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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